近日,楼市重磅政策接踵而至。
昨晚央行、银保监会刚宣布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市定向降息,今天(9月30日),财政部、税务局也出手了。
9月30日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 自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 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原文如下:
一、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 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六、 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目前卖房有两种算个人所得税的算法:
一种是按照20%的税率计算,但是基数为卖房的价格减去原来房屋的价格,再减去原来房屋所交的契税,再减去此次交易产生的所有费用,最后得出的数再乘以20%。
另一种算法就是直接用本次交易的价格乘以1%即可。比如一套现价200万的房子,个人所得税要交付2万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新政会利好持有住房 在五年以内或者有多套住房的家庭换房,近期以来限购限贷政策优化、房贷利率下降叠加最新的减税政策,使得需求端的鼓励支撑政策全面落地,有助于市场预期修复。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由于对楼市信心和预期相对脆弱,叠加二手房置换的交易流程比较长,换房需求比较低迷,这也是房地产良性循环的一个阻碍。他认为,减免置换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对降低购房成本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预计将对市场预期形成良好的引导效应。
编辑|程鹏 杜恒峰
校对|段炼
封面图 片来源:摄图网-500851506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财政部网站、21世纪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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